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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重点发展方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探索性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以全面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包括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个亚类。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一、资助范围
1. 对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 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还资助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
二、申请条件与申请要求
1. 申请条件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均不得申请。
2. 申请要求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自行申请。申请人填写的2016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直接费用预算不得超过1 000万元/项(不含1 000万元/项)。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须经项目组织部门推荐方式申请。以下14个部门具有推荐资格: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地震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申请人填写的2016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直接费用预算应当在1 000万元/项(含1 000万元/项)以上。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或“部门推荐”。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项目资金。